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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25977134G
住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南路901号
2023年6月2日,由你单位承建的位于鹤山市猫山三路江门市浩通粉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3年6月6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并抽查了豪山厨房器具(中国)有限公司干部宿舍楼项目,发现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仅提供了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提供实施记录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企业未针对危大工程制定相关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3.企业未及时开展“四不放过”处理。4.建筑材料堆放杂乱、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5.外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局部安全网缺失且未及时恢复。6.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7.落地式脚手架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8.安全员吕家良长期不在岗履职。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编辑:丁岩旻 审核:沈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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